译文
晋侯又向虞国(guo)借路去攻打虢国。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虢国,是虞国的外围,虢国灭亡了,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晋国的这种贪心不(bu)能让它开个头。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话说‘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嘴唇没了,牙齿就会寒冷’,就如同虞、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 虞公说:“晋国,与我国同宗,难道(dao)会加害我们吗?”宫之奇回答说:“泰伯、虞仲是大王的长子和次子,泰伯不听从父命,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chen),在王室中有功劳,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现在虢国都要灭掉,对虞国还爱什么呢?再说晋献公爱虞,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桓、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才这样做的吗?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还要加害于他们,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 虞公说:“我的祭品丰盛清洁,神必然保佑我。”宫之奇回答说:“我听说,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里说:‘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又说:‘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说:‘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来,没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灵也就不享用了。神灵所凭依的,就在于德行了。如果晋国消灭虞国,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gei)神灵,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他说:“虞国的灭亡,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晋灭掉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乘机突然发动进攻,灭掉了虞国,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zuo)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记载说“晋国人捉住了虞公。”这是归罪于虞公,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
从哨楼向西望烟尘滚滚,汉军就屯扎在轮台北境。
他的母亲说:“你为什么不也去要求赏赐呢?(否则)这样(贫穷地)死去(又能去)埋怨谁呢?”
早晨我在大坡采集木兰,傍晚在小洲中摘取宿(su)莽。
想这几天灯前乱舞自娱,酩酊后的歌声倾吐了我的心声,可是有谁怜悯。只有老郑老何你哥儿俩跟我知心知肺,我们约定,下次不管刮风也好,下雨也好,一定旧地重游!
古公亶父之时,吴伯是为让避王季,因而在霍山之下停留。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房屋焚尽无住处,船内遮荫在门前。
我离家外出去远行,无论到哪里,都会敞开宽阔的胸怀。我们要乐观旷达,心里不要难受悲哀。
一百个老百姓当中只不过剩下一个还活着,想到这里令人极度哀伤。
为何壮年奋厉勇武,能使他的威名远布?
美好的青春不为少年时停留,离别的苦恨,何时才到头?飘飞的柳絮,落花满地的时候我登上楼台。即使江水都化作泪水,也流不尽,依然有愁苦在心头。
注释
西州:治所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哈拉和卓。
⑺原尝春陵:指战国时四公子:赵国的平原君、齐国的孟尝君、楚国的春申君、魏国的信陵君。
腐刑:即宫刑。见注19。
⑸窦给事,即窦易直,在元和八年由御史中丞改任给事中。他家住在长安朱雀门街东第五街的新昌坊。
披襟:本谓敞开衣襟,本诗比喻心怀舒畅。
周宣:周宣王,厉王之子,即位后,整理乱政,励精图治,恢复周代初期的政治,使周朝中兴。我皇:指代宗。洒血:极言自己盼望中兴之迫切。
景气:景色,气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