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gou)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zai)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yong)(yong)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弟兄之间没办法见面,亲戚族人也远在家乡。
没想到夫婿是个轻薄儿,又娶了美颜如玉的新妇。
人生是既定的,怎么能成天自怨自哀。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海内六合,扫荡清静,我却像负霜之草。
一度错接在瑶华琼枝上,在君王的池塘边结根。
用彩虹做衣裳,将风作为马来乘,云中的神仙们纷纷下来。
夜深了,江上的月色特别(bie)皎洁,又传来舟子晚归时的歌声。
你还记得当时往渑池的崎岖旅程吗?路又远,人又疲劳,驴子也累得直叫。
飘落在小路上的杨花碎片,就像铺开的白毡子,点缀在溪上的嫩荷,像青铜钱似的一个叠着一个。
另一个小孩子认为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距离人比较(jiao)(jiao)远,而正午的时候距离人比较近。
我心知我在皇上那里不得意,说也无用,只好躲入桃花源,独善一身(shen)。
大冷天里,水鸟为了暖和挤在一起,十几只几百只一起,在快要落山的太阳光下游戏。路上的人走来走去,它们都不躲开,忽然听到水里哗啦一声响,它们吓一跳,“轰”的一下一齐飞了起来。
注释
5.才:(有)才能。这里指勇敢善斗。
⑷期信:遵守预先约定的时日。
④景:通“影”。
颀:长,这里引申为“优厚”。
⑤鸢:鹞鹰的俗称。
⑷鸡塞:《汉书·匈奴传》:“送单于出朔方鸡鹿塞。“颜师古注:”在朔方浑县西北。“今陕西省横山县西。《后汉书·和帝纪》:”窦宪出鸡鹿塞“,简称鸡塞。亦作鸡禄山。《花间集》卷八孙光宪《定西番》:”鸡禄山前游骑。“这里泛指边塞。
③衡阳雁去:传说秋天北雁南飞,至湖南衡阳回雁峰而止,不再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