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魂啊不要去北方!
淮南子有一叶落而知岁暮之句;我悟到洞庭波兮木叶下的诗情。
“啊,多么美好啊!魏公的家业,跟槐树一起萌兴。辛劳的培植,一定要经过一代才能长成。他辅佐真宗、天下太平,回乡探家,槐荫笼庭。我辈小人,一天从早到晚,只知窥察时机求取名利,哪有空闲修养自己的德行?只希望有意外的侥幸,不种植就能收获。如果没有君子,国家又怎能成为一个国家?京城的东面,是晋国公的住所,郁郁葱葱的三棵槐树,象征着王家的仁德。啊,多么美好啊!”
请你将我一掬泪水,遥寄给扬州的朋友去吧!夜猿在秋浦水上(shang)哀鸣,连附近的小黄山也愁白了头。
分手之日容易,岂料相见之日如此难,山长路远,天各一方。想念他以致忧思聚集,却不敢说出口,为解(jie)相思之情,想托飘荡之浮云寄去问讯的书信,但浮云一去而不见踪影。整日以泪洗面,使得自己的容颜很快老去。百(bai)忧在心,谁能不独自感叹啊!唯有浅吟低唱怀人幽思的《燕歌行》,来聊自宽解一下,可是,欢愉难久,忧戚继之。夜深了,忧思煎熬难以入眠,只有披衣出去,徘徊于中庭。抬头看云间星绕月明,然而人却没有团圆。可怜晨雾中飞鸽发出阵阵鸣叫声(sheng),留恋徘徊不能慰存。
请任意品尝各种食品。
我家注在西秦,开始只是靠小小的随身技艺维持生活。在吟词唱曲上别出新裁,翻新花样。我偶然学得了念奴的唱腔,声调有时高亢能遏止住行云。所得的财物不计其数。没辜负我的一番辛劳。
我倍加珍惜现在幸福的每分每秒,我永远也不会忘了和你相爱,这么幸福欢乐的时光。
霍光立即跟众大臣一起见告皇太后,列举昌邑王不能继承宗庙的种种罪状。皇太后就坐车驾临未央宫承明殿,下诏(zhao)各宫门不准放昌邑王的众臣子进入。昌邑王入朝太后回去,乘车想回温室,中黄门的宦者分别把持着门扇,昌邑王一进来,就把门关上,跟随昌邑来的臣子不得进。昌邑王说:“干什么?”大将军霍光跪下说:“有皇太后的诏令,不准放入昌邑的众臣。”昌邑王说:“慢慢地嘛,为什么像这样吓人!”霍光命人把昌邑的臣子们全都赶出去,安置在金马门外面。车骑将军张安世带着羽林骑把二百多人绑起来,都送到廷尉和诏狱看押。命令过去做过昭帝侍中的内臣看好昌邑王。霍光下令左右:“仔细值班警卫,昌邑王如果发生什么意外自杀身亡,会叫我对不起天下人,背上杀主上的罪名。”昌邑王还不知道自己要被废黜了,对左右说:“我过去的臣子跟2我来做官有什么罪,而大将军要把他们全抓起来呢?”一会儿,有皇太后的诏令召见昌邑王。昌邑王听到召见,心中着慌,就说:“我有什么罪要召见我啊!”皇太后身被珍珠短袄,盛妆坐在武帐中,几百名侍御都拿着武器,期门武士执戟护陛,排列在殿下。众大臣依次上殿,召昌邑王伏在殿前听诏。霍光与众大臣联名参奏昌邑王……荒淫迷惑,全失帝王的礼义,扰乱了汉朝的制度,应当废黜。皇太后下诏说:“同意。”霍光叫昌邑王起身下拜接受诏令,昌邑王说:“听说天子只要有诤臣七个,即使无道也不会失天下。”霍光说:“皇太后已诏令废黜,哪来的天子!”当即抓住他的手,解脱他的玺(xi)和绶带,捧给皇太后,扶着昌邑王下殿,出金马门,众大臣跟着送行。昌邑王向西拜了一拜,说:“又笨又傻,干不了汉朝的事。”起身上了天子乘舆的副车。大将军霍光送到昌邑王的住所。霍光自责道:“王的行为自绝于天,我们臣等无能而胆怯,不能杀身以报恩德。微臣我宁肯对不起王,不敢对不起国家。但愿王能自爱,我今后长时期内不能再见到尊敬的王上了。”霍光流泪哭泣而去。众大臣进奏说:“古代废黜的人要弃逐到远方,不让他接触朝政,请求把昌邑王贺迁徙到汉中郡房陵县去。”皇太后诏令把刘贺送回昌邑,赐给他私邑二千户。昌邑带来一批臣子因辅导不当,使王陷入邪恶,霍光把二百多人全杀了。这些人被推出执行死刑时,在市中号叫:“该决断时不决断,反而遭受他祸害。”
平野上淡淡的烟雾,又送贵族公子而去。花儿仍在哭泣,黄莺寂然无语。芭蕉心缩卷不展,依依杨柳愁思千缕。今夜的雨,一定会化为那相思树,双目所过间,都成前尘故事。不知何时能再相会?饮下百倍桑落酒,高唱三叠阳关句,情还未了,渡口边的月已迷蒙了江水。
昨儿晚上我在松边喝醉了,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就问他:“我醉得怎么样啊?”
我们同在长干里居(ju)住,两个人从小都没什么猜忌。
怎么砍伐斧子柄?没有斧子砍不成。怎么迎娶那妻子?没有媒人娶不成。
我经常想起漫游西湖, 整天站在楼台上,扶栏远眺那湖光山色的情景:湖面上三三两两的钓鱼小船, 小岛上天高淡远的号色。
注释
373、委蛇(wēi yí):旗帜飘扬舒卷的样子。
④灯花:油灯结成花形的余烬。
(3)客舍:旅馆。柳色:柳树象征离别。
⑺扬雄,西汉末年大赋家。其宅在成都少城西南角,一名“草玄堂”。扬雄尝闭门草《太玄经》,有人嘲笑他,他便写了一篇《解嘲》文。扬雄蜀人,自可终老于蜀,杜甫不过暂居(他曾有诗:“此生那老蜀?不死会归秦!”),所以说“错比”。但也不想像扬雄一样专门写篇文章来表明自己的心意。
⑧《史记·李斯列传》:“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太平御览》卷九二六:《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门,不可得矣。”
(18)族:众,指一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