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路上遇见的人,有很多都是带着创伤,痛苦呻吟,有的伤口还在流血呢!
申伯勇武有豪情,前往谢邑入新城,步卒车骑军容盛。周邦人民皆欢喜,国有栋粱得安宁。尊贵显赫贤申伯,周王元舅封疆臣,文武双全人崇敬。
古书上说,“奖赏时如有可疑者应该照样留在应赏之列,为的是推广恩泽;处罚时遇有可疑者则从(cong)应罚之列除去,”为的是谨慎地使用(yong)刑法。尧当政时,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要处死一个人,皋陶三次说当杀,尧帝却一连三次说应当宽恕。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执法坚决,而赞美帝尧用刑宽大。四岳建议:“鲧可以任用。”尧说“不可!鲧违抗命令,毁谤同族。”过后,他还是说“试用一下吧。”为什么(me)尧不听(ting)从皋陶处死犯人的主张,却听从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那么圣人的心意,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了。
难道还有什么别的理由,不爱好修洁造成的祸害。
提起鸬鹚杓把酒添得满满的,高举起鹦鹉杯开怀畅饮。
而在当时那些人看来那些事都只是平常罢了,却并不知珍惜。(亦指自己在年轻时对生活的态度也是那样不知珍惜。)
东方角宿还没放光,太阳又在哪里匿藏?
政治清明时代绝无隐者存在,为朝政服务有才者纷纷出来。
成群的鸡正在乱叫,客人来时,鸡又争又斗。
水流东海总不满溢,谁又知这是什么原因?
这地方千年来只有孤独的老鹤啼叫过三两声,一棵松柏从岩石上飞斜下来。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还拿来那鹿皮面的小几,黄昏后凭倚它隐身蓬(peng)蒿。
肥牛的蹄筋是佳肴,炖得酥酥烂扑鼻香。
浩荡的长风吹越几万里,吹过将士驻守的玉门关。
隐居深山般遁世高蹈,时值春寒冷峭景凋零。
注释
乃左手持卮:然后
⑺濯濯(zhuó):肥壮貌。
④笮(zuó):竹子做的绳索,西南少数民族用以渡河。这里指维系船的绳索。
⑵欢休:和善也。
21、“直烈”二句:古代神话:禹的父亲鲧(gǔn)没有天帝的命令,就擅自拿息壤(一种可以生长不息的神土,能堵塞洪水)治洪水,天帝就叫祝融将他杀死在羽山的荒野(据《山海经·海内经》)。屈原在《离骚》中说“鲧婞(xìng,倔强)直以亡身兮”,大胆肯定了鲧的耿介正直。“直烈”正是用了屈原的话;也正因为鲧是男子,所以诔文引来与芙蓉女儿相比,以反衬“巾帼”遭遇之惨甚于男子,与上一句引贾谊同。小说的续补者传统观念很深,像历来极大多数封建士大夫一样,把窃神土救洪灾的鲧和头触不周山的共工这一类具有斗争性、反抗性的人物看作坏人,将原稿这一句改为“贞烈遭危,巾帼惨于雁塞”(程高本),换成王昭君出塞和亲事。这一改,不仅有碍文理,且在思想性上也削弱了原稿中的叛逆精神。
108.交:合力。吞:消灭。揆:计谋。后两句的意思是说,像羿那样能射穿七层革的人,怎么会被寒浞一伙人合力算计吞灭呢?